▲鄭姓體育老師戀上國中女學生,東窗事發後遭解聘。(圖/示意圖與本文人事物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鄭姓體育老師多次和15歲女學生發生關係,女學生還傳Line說 「擔心會懷孕」。事後被家長發現,怒告鄭男,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檢方調查,27歲的鄭男於102年8月至105年間到桃園某國中擔任代課老師,卻因此和15歲女學生交往,104年7、8月間,連續在女學家中及他車內,三度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學生傳Line訊息問鄭男:「你會不會擔心我懷孕?」
兩人師生戀後來被女方家長發現,氣得怒告鄭男妨害性自主,女學生偵訊時指稱老師沒有強迫她,不過檢方認為,鄭男明知女學生未滿16歲,卻還是發生性關係,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他起訴;另外鄭男也已遭教育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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