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詐欺部分不起訴,但孟男辱罵員警,觸犯妨害公務。(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孟姓和夏姓男子8月相約去酒店玩樂,席間狂發小費打賞,等到結帳才發現2人都沒帶錢,又不斷大吵大鬧;店家報警處理。檢方調查,2人身上有帶錢,但因酒醉亂發小費,應該並非故意白吃白喝,詐欺部分不起訴;但孟男被帶回派出所辱罵員警,已觸犯妨害公務罪嫌。
檢方調查,2人8月13日相約到桃園一間酒店玩樂,夏男曾掏出4千元換成百元鈔,打賞小姐,等到店家凌晨要打烊時,才發現身上早已沒錢,甚至在店裡大吵大鬧;老闆只好報警,控告詐欺。他們事後也已經將當日5100元的欠款付清;店家也出面解釋單純誤會。
2人被控告的詐欺部分不起訴,不過孟男當天被帶回派出所時,發酒瘋辱罵員警濫權,「去死一死。」對此,檢方認為觸犯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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