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高購屋貸款竟假結婚。(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飛行單位擔任少將指揮官的50歲劉姓男子,先前疑因擔心外遇影響仕途,和游姓妻子離婚,後來又想向銀行申貸較高的貸款成數,於是與前妻假結婚,且簽約載明貸款過半就辦離婚,但事後對方不願離婚,且告發他盜刻劉父印章在結婚證書上蓋章。
當時貸款核撥下來後成功過半,劉男要求游女依約定辦理離婚,但對方不肯,他因此提出婚姻無效之訴,不過,前妻也告發他盜刻父親印章在結婚證書上蓋章。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傳喚劉父,他表示,不知道自己在兒子的結婚證書上蓋過章,也不了解兒子的婚姻狀況;劉男也坦承未經父親同意,擅自簽名蓋章。檢方3日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原本前程看好的劉姓少將,也因與妻子分分合合的官司,已在去年9月黯然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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