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女模遭性侵殺害案,閨蜜梁姓女子的男友程宇落網後,咬定梁女全程在場,梁女極力否認,並供稱母親可作不在場證明,但當時已接近法定期限24小時,檢方擔心梁女有串、滅證之虞,為了保全證據,不得已之下先聲請羈押,來不及傳喚梁母作證。
▲梁女目前因證據不足,遭釋放但限制出境、住居。(圖/記者徐文彬攝)
根據《自由》報導,案發後,台中第六分局警方追查出程男、梁女2人下落,3日凌晨1時在台中將他們拘提,再漏夜北上尋找陳女遺體。上午10時借用台北市南港分局場地偵訊,至傍晚近6時才移送士林地檢署。
檢方讀完警方卷證,晚間近8時分別對2人問訊,程男詳細交代犯案過程,並緊咬梁女涉案,還指認監視器畫面出現的女子就是梁女。梁女雖否認,並提出母親可替她作不在場證明,不過訊畢已近4日午夜0時,自拘提起已過23小時。
依法必須在24小時內作出處分,換句話說,檢警必須在4日凌晨1時前決定要請回、交保或是聲押,考慮當時已無時間再傳喚梁母作證,且因程男一口咬定梁女涉案,檢警擔心她獲釋後會串證或滅證,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事後調查梁女供詞,調閱案發前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梁女案發時人在家中沒有出門,而與程男同行的女子其實是死者。原有證據推翻後,由於羈押條件不足,6日下午依法釋放梁女。不過檢方表示,尚未完全排除梁女涉案可能,將繼續調查,並宣布她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程宇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徐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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