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總長李喜明上週四視察電展室時,特別有關心古姓女中尉的案件。(圖/軍聞社)
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ETNEWS新聞雲》日前獨家報導,電展室資安保防出現漏洞,當事人懲處又不一,重者只罰薪、輕者卻汰除,引起內部不滿一案。對此,國防部也因報導而注意該案,且站在整體國家資安、避免中共滲透的立場,積極著手調查,要求電展室說明;不過,政戰局因沒有監察權,若要徹查整案,得移交總督察,或監察院監察委員介入。
《ETNEWS新聞雲》日前二度獨家報導,有關電展室資安違規懲處的案子,先前電展室聯偵中心金門工作站的古姓女中尉,透過USB取得軍網資料,被系統發現,在人評會複審後記二大過,並列汰除;但是,去年11月2日,技研處林姓少校、郭姓上尉、陳姓中尉、吳姓中尉,也因類案被逮,但最終只有「罰一個月薪資20%」了事。
對此,電展室也證實,林姓少校等4員,在105年10月間違規私攜資訊媒體入營遭值日官主動查獲,也隨即編組進行調查,並沒有涉及機密資訊及外洩等情。不過據了解,在調查過程中,是因發現有內部文件,雖然沒有洩密疑慮,但驚覺這非同小可,為何偵測系統沒有察覺?是怎麼把文件攜出?也因此主動擴大調查。
但是此案在懲處上,卻有別於被列汰除的古姓女中尉,該4員只是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及105年9月9日新頒修正之「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辦理懲處,經人事評議核予罰薪10-20%、1至3個月不等。
不過,也因為這個判例的出現,導致後來該單位勤務隊阿兵哥,因為在禁制區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被逮,他在「有人指點」下,於人評會上主動要求「罰薪」懲處。
因此,電展室內有不平聲音傳出,甚至擔心國家的資訊安全恐有破洞。由於電展室是中共亟欲滲透的單位,便有人認為,若中共真要買通,區區幾個月薪水,根本只是九牛一毛。
但是,電展室仍強調,罰薪10-20%、1-3個月不等,等同記過至大過處分;而另外,業務主管等4人,亦記過至申誡不等處分。對此,外界理解軍事懲處的慣例者便明白,被懲處當事人只罰薪,但督導主管因督導不周卻記過,這並不合理。
由於罰薪不需管制,升遷、受訓不受拘束,但業務主管被記過,在升遷跟受訓時都會被檢討。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則初步回應,在人事升遷方面,都還是會有進一步考核的動作。
目前此案,電展室也已經著手重啟調查,國防部政戰局也多次要求電展室說明,只是政戰局在改制之後,並沒有監察權,若要徹底調查,得移交總督察,或是監察委員主動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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