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姊頭」許曉匠等人凌虐林姓男子致死案,民事方面判賠315萬。(圖/翻攝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姊頭」許曉匠(25歲)姊弟以噴槍燒、電擊甚至逼吃糞等方式凌虐林姓男子致死案,在民事賠償方面,一審判許曉匠等4人連帶賠償林父165萬9200元,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父只有一個兒子,妻子也已過世,勢必孤寂一生,認為許女等人必須再賠償150萬元。
林泓佑與廖姓少年2015年12月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卻涉嫌「黑吃黑」,今年1月初捲走55萬贓款;同屬詐騙集團的許姓姊弟心有不甘,找來林志鴻、盧政霖2人協助,押走廖、林到許家住處的儲藏室囚禁,連日輪流毆打逼供,還以鋁棒、噴槍燒、電擊等手法凌虐。
其中林泓佑因被凌虐9天導致脫糞,盧嫌還逼廖姓少年撿糞便塞進林的嘴巴;林男因承受連日虐待,身上有多處大面積挫傷和燒傷,最後不治,廖姓少年看到林斷氣,趕緊逃出屋外向路人求救。
台中地院依私行拘禁、傷害致死等罪判許氏姊弟、林志鴻各20年徒刑,盧政霖判刑19年半。另一方面,林男是家中獨子,母親已經過世,林父求償1024萬,一審法官判決許曉匠等4人連帶陪償精神慰撫金150萬、殯葬費15萬9200元,共計165萬9200元。
二審法官認為,林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在無人照料陪伴的情況下勢必孤寂一生,必須再賠償150萬元,換言之,許女等4人應賠償林父315萬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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