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因被要求換座位及補差價,感到羞辱而打人,圖為戲院示意圖。(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看電影時,因換座問題與3名工作人員發生口角,他怒罵對方「死工讀生、屁孩」及三字經,還拳腳相向。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判處陳男拘役80日。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6年1月25日晚上到林口區國賓影城觀看電影時,被要求換座位及補差價,因感覺被羞辱,氣得打黎姓驗票員一巴掌,並怒踹趕來幫忙的熊姓、吳姓影城人員,還嗆說,「像你這種屁孩,不要在這裡鬧事,出事也是回去找爸媽」。
▲陳男打完人還嗆,「再看把你的眼睛挖出來」。(示意圖/達志影像)
陳男辯稱,他有遭到對方反擊,只是沒去驗傷才沒提起告訴,也是因為被打才開口嗆人。此外,陳男的律師也聲稱,「屁孩」沒有變低社會價值的意思。
挨打的吳男則表示,他架開陳男的過程中,對方不斷辱罵「死工讀生」、「死屁孩」、「我是總仔(台語)」及三字經;另外,員警到場後陳還嗆看著他的熊男說,「你再看,眼睛瞪這麼大,我要把你的眼睛挖出來」。
法官表示,陳感到被羞辱竟不理性溝通、尋求正當管道解決,反而出手打人,還不斷謾罵不雅粗俗的語詞,嚴重貶損告訴人的人格及名譽,於是依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判拘80日,可易科罰金、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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