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是國際知名的「山寨大國」,由於大陸當局對著作權的保護並不周到,想在大陸打「版權官司」是異常困難,世界各國對此也無能為力。面對這種情況,台北地檢署也出招:「盜版大陸著作權產品者,基於兩岸訴訟權利的平等互惠原則,在大陸不構成犯罪者,在台也不會起訴!」(2012-04-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