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越南女移工花花(化名)在一家光電科技公司工作,卻與已婚的課長阿宏(化名)發生婚外情,7度上摩鐵激戰。正宮事後抓包2人姦情,並質問,「阿宏的性器官有沒有進去」,花花回答,「應該是一半」,正宮一聽氣炸,怒對花花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認定花花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她須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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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主張,花花明知道阿宏已婚,卻仍不斷向阿宏表達愛意,甚至多次與阿宏相約摩鐵激戰。直到2020年8月間,她透過阿宏手機發現2人姦情,阿宏才坦承出軌,還將2人開房間的時間地點一一細數出來,並祈求她原諒,但她仍氣得對花花提告求償。
一審審理時,花花並未出庭,而法官認為她明知道阿宏已婚身分,還與對方發生婚外情,侵害了正宮的配偶權,讓正宮的婚姻關係因此破損,判她須賠償正宮50萬元。
花花不服提出上訴表示,阿宏曾在2018年間就告訴她自己已離婚,而她也只在2020年5月2日、5月16日、6月4日與阿宏3度發生性行為未果,倘若要她賠償,正宮的求償金額100萬元也過高,因此請求法官駁回正宮之訴。
不過,法官在審理時,阿宏出面表示,他從未告訴花花自己離婚,並且逐一交代2人開房間的時間地點。另外,正宮也提出對話紀錄佐證,當時正宮氣得質問花花,「阿宏的性器官有沒有進去」,花花回答,「應該是一半」等,法官因此認定花花確實侵害了正宮配偶權,認為一審判賠50萬元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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