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彰濱工業區內合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疑似洩漏油汙案,彰化縣環保局於8月26日上午接獲通報即刻派員前往稽查,並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阻絕汙染擴散,於8月28日已由合興公司完成洩漏汙染物清理。由於該公司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環保局表示,後續將依法裁罰可處新臺幣1萬~6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彰化縣環保局指出,經查合興公司係從事瓦斯鋼瓶檢驗作業,於鋼瓶檢驗時會先行抽出瓶內殘餘的瓦斯安全性添加劑(乙硫醇),置於貯存槽內,案發當天造成雨水道受汙染及散發異味情形,係因貯存槽閥門損壞,導致桶內殘餘物外洩沿廠內溝渠排至廠外雨水道。
另一方面,加上該公司洩漏汙染物汙染地面水體未於事發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彰化縣環保局後續將依法裁罰可處新臺幣1萬~600萬元。
環保局呼籲,為維護大家的水環境,各單位平時應妥善維護貯存設施及其相關管線、配備,避免因一時故障或損壞,造成原料、產品或廢棄物外洩致汙染水環境,倘不幸意外發生有汙染環境之虞,第一時間更應通報當環保機關,並做好汙染圍堵工作,避免汙染擴大,共同將環境傷害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