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電影《安娜貝爾:造孽》上映,電影公司找來鬼娃安娜貝爾登台宣傳,但先前在粉絲團中PO出安娜貝爾出沒在高鐵月台、車廂畫面,引發高鐵不滿。高鐵公司今發聲明表示,華納公司在未申請情況下,逕自帶娃娃進車站拍照並作為宣傳商業用途,除違反相關規定,也影響高鐵形象及造成旅客恐慌。高鐵已對華納公司發存證信函,要求公開道歉並提出補救方案,後續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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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今發出聲明,美商華納兄弟(遠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簡稱華納公司)日前在未向本公司事先申請並取得同意情況下,逕自將造型恐怖的人偶隱藏於袋中攜入車站,並利用高鐵列車及車站月台拍攝人偶照片,以作為電影宣傳之商業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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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華納公司此舉已違反高鐵拍攝申請相關規定,高鐵表示,不僅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更影響本公司形象及造成旅客恐慌。高鐵目前已對華納公司發出存證信函,要求華納公司公開致歉並提出補救方案。後續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捍衛本公司商譽及旅客權益。
雖然目前查看華納公司粉絲團,該則安娜貝爾出沒在高鐵上的照片貼文已刪除,但高鐵發言人鍾蕊芳表示,在高鐵拍攝申請限制中有明訂,「利用鬼魅、戲偶等特殊造型者,高鐵公司得拒絕其拍攝申請」,不過仍可以找高鐵溝通合作方式,可是這次華納公司事先完全沒有申請,也尚未與台灣高鐵有任何聯絡。
高鐵表示,歡迎各界洽談商業合作方案,但呼籲要遵守拍攝規定,事先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拍攝,避免影響高鐵營運及旅客安全,更不致衍生無謂困擾。
若未經許可而於高鐵設施內進行拍攝,一經發現,除將立即停止其拍攝行為,並將視情節輕重,循法律途徑維護本公司商譽及旅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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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表示,為兼顧旅客運輸與商業拍攝需求,對於高鐵設施內(含車站、列車、基地等)拍攝行為,訂有相關作業規範。如有媒體採訪、專題製作或廣告、戲劇等拍攝需求,應事前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並經審核通過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