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柯姓小王與人妻交往多年,疑似不甘分手,被控持刀威脅流出2人性愛照,還以此強逼對方下跪幫他口交到射,並強拍擠奶片再加以性侵。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人妻供詞前後不一,且當天監視器清楚顯示2人出入神色自若,認定罪證不足,31日判柯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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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37歲的柯男不甘20多歲的年輕人妻要結束不倫戀,去年5月6日上午10點多騎車到人妻開設的美容店嗆聲「今天別想上班」,要對方到外面講清楚,豈料人妻才一上柯男機車,就被奪去手機,載往柯男租屋處。
進入租屋處後,柯男隨即將一把番刀放在桌上,要脅人妻替他口交,否則就要把所有親密照及影片散播出去。柯男逞慾後,隨即將人妻載回美容店,強迫對方到地下室中拍下擠奶片,然後再次性侵。直到柯男離開,人妻才跟丈夫聯繫,報警處理。
新北地檢署指出,柯男於短短2小時內性侵女子2次,且兩次犯行明確、行為原因也不同,除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外,並請分論併罰。但新北地院審理時,透過監視器發現人妻跟柯男離開美容店時毫無異狀,也未向女助理及行人求助,事後返回美容店時更是神色自若,還叫柯男陪她去地下室。
令人不解的是,人妻雖指控被柯男強迫口交,但供詞卻前後不一,第一次先是說自己遭壓頭逼口交,且對方還想射精在口中;第二次卻改口是因為害怕而自行跪下,雖被強壓著頭,但極力抵抗並拒絕替柯男口交。另外,人妻自稱在地下室被性侵,但上樓時不僅沒向女助理求助,還允許女助理外出吃午餐,讓自己獨留店內與柯男相處10至20分鐘,有違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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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種種跡證,加上人妻驗傷無明顯傷痕,最後僅針對柯男奪走人妻手機部分,依強制罪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