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17歲高中少女因忘記帶鑰匙,回不了家,借住葉姓男同學家;沒想到34歲的葉父竟起色念,在6歲兒子面前用手指性侵月事來的少女。葉父否認指侵,但他的手上沾了少女的月經,成了鐵證,被桃園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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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少女與父親相依為命,是單親家庭,她今年5月下課忘記帶鑰匙,剛好父親又到台北洽公,只好求助葉姓男同學,到對方家借住一晚。少年平常和6歲弟弟一起睡覺,為了少女,自己帶7個月大的弟弟睡儲藏室。
隔天清晨5時多,葉父(犯後在押中)竟趁機潛入少女睡的房間,在6歲兒子面前侵犯少女,先用手撫摸對方胸部和下體,之後又脫掉她的內褲,用生殖器摩擦;少女驚醒後先假裝翻身,見對方依舊繼續,大動作轉身想閃躲。葉父竟用身體強壓少女,霸王硬上弓指侵。
葉母一早發現丈夫的拖鞋在二兒子的房間門口,房門還上鎖,急忙叫醒大兒子;少年多次敲門後未獲回應,裡頭還傳來少女的啜泣聲,只好試圖破門,才見父親心不甘情不願地開門。
少年見女同學衣衫不整、縮在床上發抖哭泣,驚訝父親竟會做出這種事,氣得大義滅親,報警處理。葉父供稱有親吻及撫摸,但沒有性侵,不過,他的手指沾到少女的經血,加上被害人及證人指證歷歷,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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