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15歲夜校妹」放學遭狼爪! 男持刀逼到地下室、工寮性侵

▲性侵,被害人,熟識者性侵。(圖/視覺中國CFP)

▲簡男故意挑深夜下課的女高職生性侵。(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37歲簡性男子深夜騎車尾隨剛下課的夜校女高職生,拿刀脅迫對方發生性行為,前後共計有兩名少女受害;經醫院鑑定他的性侵害、暴力再犯率已達到「高危險」等級。高等法院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等罪判他10年4月徒刑,並接受治療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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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簡男2002年10月30日晚間10時30分左右,騎車尾隨剛放學的15歲小美(化名),他以15公分的水果刀要脅對方進入大樓地下室,強摸、舔咬小美的胸部還逼她口交,最後想將陰莖插入對方私處時,遭到頑強抵抗才射精她背部離去。

▲法官認為簡男持刀性侵屬於計畫性犯罪。(示意圖/資料照)

食髓知味的簡男在2004年11月8日晚間故技從施,拿著刨刀逼15歲的小雅(化名)跟他到某工寮內,強柔、舔吮對方的胸部,最後性侵得逞。事後,兩名被害人都在家人的陪同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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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男被逮後否認性侵一事,強調只有拿陰莖在小雅的大腿摩擦;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法官不採信他的辯詞。

法官表示,簡男屬於計畫性持刀性侵2少女,根據醫院檢驗得知他呈現的性侵害、暴力再犯率已達「高危險」等級,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及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等2罪共判他10年4月,並接受強制治療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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