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31歲宋姓男子今年6月期間,透過經紀公司找22歲的D奶小模伴遊,他見到本人後大為驚艷,於是決定再加3小時,並協議支付8千元發生性關係。事後小模因不想被公司抽成,竟佯稱遭宋男性侵,甚至跑到派出所報案,檢警釐清案情後,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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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宋男在網上看到新北市中和某間經紀公司,並對其中一名D奶女模很有興趣,於是找上門,並用3小時2萬5的價錢,約女方出遊。
宋男見小模年輕貌美、且身材姣好,於是爽快地再加一節服務時間,想培養彼此感情,後來在對方的同意下,以8千元為代價,換得和女方上床的機會,怎料他在女模身上前後砸下5萬8後,會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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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隔日被詢問,怎晚好幾個小時才回到公司,為了不讓經紀公司抽走自己額外的辛苦錢,她謊稱自己遭客人性侵,甚至為取信經紀人,跑到附近派出所報警,對宋男提告。
警方傳喚宋男到警局說明,他不甘被誣陷,還原整個過程;而檢警再次詢問該名女模,她才說出事實。檢察官認定,他們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