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23歲鄭姓男大生,在今年4月因到台灣大學女廁拿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照,當場被逮。台北地檢署偵結,將鄭姓男大生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不過當時鄭男手機裡有20多段偷拍影片,卻因為幾乎都是被害女子的臀部,根本無法以此找到人,因此目前僅1名女學生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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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就讀某私立大學4年級的鄭男,跑到台大體育館內,趁被害女學生如廁時,以手機伸入廁所隔板縫隙處偷拍。女學生發現手機和人影,嚇得大叫,鄭男因此衝出廁所,但遭路過的男同學及駐衛警逮獲。
鄭男供稱,因為課業壓力大又交不到女朋友,才犯以偷拍紓壓,但他不記得除了台大以外,還曾在哪裡偷拍。而在鄭男被追捕的過程中,一度躲在女廁內企圖刪除手機裡的檔案,但還是被警方查到20多段影片、100多張照片,根據衣著不同,研判都是不同人,受害人數恐怕超過100人。
只是,因為照片和影片幾乎都對準脫光褲子的臀部,沒拍到臉,除了台大女學生外,檢警根本找不到其他被害人,因此檢察官僅能就女學生部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