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多歲的郭姓男子透過網路應召網站,約一名年輕正妹開房間,事後卻被警方指控與未滿18歲的雛妓小美(化名)進行性交易。檢方調查,小美打扮後,成熟到難以辨識年齡,不起訴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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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郭男透過LINE上的色情廣告聯絡業者,從對方傳來的幾位正妹之中,挑選了年僅17歲,身材火辣、長相可愛的小美。事後,小美被警方逮捕,得知她落網的隔天才滿18歲,便清查交易紀錄,循線約談郭男。
郭男供稱,交易時不知道小美沒滿18歲;此外,他也說買春被抓,還要被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真的很倒楣。
小美證稱,她確實沒告訴郭男自己未成年,所以對方理應不知道她的年紀。檢方根據小美出庭時,穿著10公分的高跟鞋又化妝,乍看之下無法辨識年齡,採信郭不知年紀的證詞,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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