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案無罪!王忠義:沒任何興奮,檢察官在玩這個案子

▲王忠義被控弒母詐領保險案,台中高分院仍維持原裁定。(圖/翻攝中天新聞)

▲王忠義被控弒母詐領保險案,台中高分院判決無罪。圖為資料畫面。(圖/翻攝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王忠義被控殺害母親詐領保險金案,二審大逆轉判決無罪,王忠義21日表示,對於無罪判決沒有任何興奮,並強調陳正義檢察官「在玩這個案子」,而且「玩得太過火了」,「他願不願意公開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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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義被控於3年前將母親推入溺斃溪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卻翻盤,台中高分院依據台大法醫所鑑定,認為王母認為王母的傷勢是意外造成的,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高,今年4月當庭釋放王男。

台中高分院今天判決王男無罪,並解除他須定期赴警局報到的規定,但因屬殺人重罪,仍限制住居,全案仍可上訴。王忠義和妻子今天到場聆判,刻意穿著一身黑衣,表達對司法不公。

「有做就是有做,沒做就是沒做,沒做,無罪,其實沒有任何興奮,因為這只是剛開始而已;我一直再強調,陳正義檢察官處理這個案子、在玩這個案子,他玩得太過火了,請他審視他願不願意公開來道歉?」

判決無罪的關鍵除台大法醫學研究的報告外,檢察官無法提出更明顯證據證明是王忠義所殺害,因此改判無罪;王忠義對媒體表示,「我的家人受到如此大的傷害,請你們以同理心來看待案子,如果是你們受到這樣的傷害,你們要如何來追究這些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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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檢方依殺人罪、對王求處死刑,一審判他無期徒刑,王忠義被關了2年又6天,今年4月停止羈押,檢察官兩次抗告但都被駁回,如今二審改判無罪,但法醫石台平卻不認同,認為判決是錯的,「就我以前講的理由,這個判甚麼都跟我無關,我只是一個鑑定人。」

王忠義則回應,「一審給他參酌的資料是錯的,他基於這錯誤的資料做出錯誤的判斷,我不怪他,但是我請他再審視我手邊的案子,他卻不願意;如果他們這樣還是不願意,那抱歉,我們一定也會追究,因為他們的言論,其實對我的家人造成極重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