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15歲少女小美(化名)因為沒有一技之長,到處找工作都碰壁,剛好看到有對謝姓夫妻在應徵臨時女演員,便前去一試,沒想到謝男卻改口要她去賣淫,號稱月入10萬,但答應後馬上就被以「驗身材為由」2度遭到性侵,事後便氣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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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家在台南的小美離家後北上投靠朋友,可是沒錢必須打工,卻又找不到工作,日前在臉書上看到有在徵本土劇臨時女演員,便私訊詢問,但加LINE後自稱是傳播公司經紀人謝男就改口「工作時間自由、月收入超過10萬以上」要她賣淫,群組裡也有其他女生慫恿,想到自己不能繼續這樣沒錢,她也就答應以每次5000元代價,從事色情按摩及賣淫。
小美第一天上班,就在旅館被謝男以「鑑定身材、指導性愛技巧」為由性侵得逞,並立即接客賣淫,後來身體不舒服便向老闆請假,沒想到由謝男接送去火車站時,又被帶到火車站內的無障礙廁所性侵得逞,氣得她隔天就提告。
警方調查後發現,謝姓男子和詹姓妻子在臉書和求職網站上張貼訊息,徵求年輕女子擔任本土劇臨時女演員,只要有女子留言應徵工作,他就會要求女子加入他的私人Line群組,再用女性身分的假帳號遊說女子從事色情工作,而夫妻倆落網後雖坦承開設應召站仲介未成年少女賣淫,但謝男堅稱沒有性侵,不過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和人口販運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