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案掏空案/孫道存「身體不適」29日發監 未到就拘提

【太電案定讞】孫道存嫩妻相隨 躲過2次管收逃不過入獄命運

▲孫道存明天若未發監,將被檢方拘提到案。(圖/鏡週刊)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遭掏空200億元案纏訟13年,太電前副總兼財務長胡洪九、前董事長孫道存、副董事長繆竹怡等人,分別被判3年至14年6月不等定讞。台北地檢署訂於明天(29日)傳喚孫、胡等人報到入監,孫雖提出醫師診斷證明,以身體不適為由聲請暫緩執行,但檢方未准,倘若孫屆時拒絕發監,恐將被拘提到案,若拘提不到就發佈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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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存被控自1990年起,明知主管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海外投資的執行長胡洪九等人掏空資產,一手策劃債留太電,私人獲利超過100億元,孫道存不但不制止,還簽署文件,以不實會計憑證沖銷、掩蓋資金缺口,更隱瞞董事會。

全案爆發後,胡洪九稱自己是背黑鍋的專業經理人,指孫道存才是授意犯行的主嫌。一審孫道存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年;二審改判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胡洪九,則被判14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元;太電前副董事長繆竹怡,被依背信罪判刑4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