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遭掏空200億元案纏訟13年,太電前副總兼財務長胡洪九、前董事長孫道存、副董事長繆竹怡等人,分別被判3年至14年6月不等定讞。台北地檢署訂於29日傳喚孫、胡等人報到入監,2人都在10點多報到,比預定報到時間晚了一點,確定要在監所過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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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存被控自1990年起,明知主管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海外投資的執行長胡洪九等人掏空資產,一手策劃債留太電,私人獲利超過100億元,孫道存不但不制止,還簽署文件,以不實會計憑證沖銷、掩蓋資金缺口,更隱瞞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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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爆發後,胡洪九稱自己是背黑鍋的專業經理人,指孫道存才是授意犯行的主嫌。一審孫道存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年;二審改判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胡洪九,則被判14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元;太電前副董事長繆竹怡,被依背信罪判刑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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