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劉姓、葉姓男子2015年透過臉書,認識了一名16歲高職女學生小可(化名),約對方喝酒佈局輪流性侵,還用手機拍小可被葉男抱起「女上位」的36秒影片,試圖讓法官誤判他們是合意發生性行為,結果一審劉葉2人真的獲判無罪,所幸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大逆轉重判葉男7年6月、劉男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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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部電影「香港奇案之強姦」劇情中,飾演女模的邱淑貞遭鄰居刻意佈局性侵,導致她提告性侵一度被判敗訴,現在台灣竟然真實上演了類似情節。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2015年在臉書上認識了小可,透過聊天發現小可心情不好,便找上了葉男合夥,約小可玩撲克牌、喝酒解悶,趁機謀劃性侵。
當天他們3人相約在左營區的葉男住處喝酒,劉男就趁著小可喝醉脫力時,利用體重、身高優勢壓制小可,接著與葉男輪流性侵得逞。過程中小可雖然極力反抗,高喊「不要」嚴詞拒絕,但仍因喝醉無力抵抗,最後還被劉男用手機拍攝,遭葉男抱起用「女上位」性侵的36秒影片。
高雄市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案情,劉葉2人到庭否認性侵,並辯稱說3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還說如果真的是性侵,怎麼會有「女上位」的影片,法官因此判決2人無罪釋放,而檢方則不服上訴。
高雄市高分院二審開庭,受害少女出庭表示,當時被劉葉2人性侵了10分鐘多,加上自己喝醉根本無力反抗,因此才被強迫拍下「女上位」姿勢的影片;而且整個性侵過程長達10幾分鐘,若只用37秒的錄影片段就作為無罪依據,顯然是不太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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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案情認為,受害少女與劉男僅在臉書上聊天,更與葉男才第一次見面,雙方不太可能發生性關係,更不可能還3人一起,加上葉男胞姊也證稱,葉男3人離開時,所有人都互不說話、分開離開,若是合意性交應不會都不打招呼。法官因此撤銷原判,改依強制性交罪將劉男重判8年6月、葉男則判7年6月,全案仍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