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23歲的吳姓女子分手後,發覺懷了陳姓男子的孩子,只好忍痛獨自墮胎,事後通知對方到醫院參加無緣的孩子喪禮,接著再找他到網咖討論墮胎費用問題.沒想到陳男事後不認帳,認為「小孩搞不好不是我親生的」,令吳女惱怒,當場與其他名友人衝上去痛毆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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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提到,因陳男認小孩未必係是親生,引起吳姓女子的不滿,竟與在場的鄭姓、苗姓等多名友人一起毆打他,導致對方受有頭部外傷併腦震盪,頭皮、臉部、背部、右大腿鈍挫傷之傷勢。另基於強制犯意聯絡,要求賠償8萬元,讓不知情的彭姓代書為兩造擬寫和解書,陳男因剛遭毆打,而心中恐懼不敢不從,即依指示簽立和解書及面額8 萬元之本票。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審酌吳女因陳男推託墮胎費用,雙方發生爭執,便糾集友人徒手傷害對方,再以脅迫之方式,要求簽立和解書、本票,行為顯然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及尊重他人權利之意識,實值非難,考量無犯罪紀錄,加上雙方和解,因此依強制罪判拘役20日、苗男拘役15日,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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