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無罪定讞! 高院:柯建銘舉證不足

▲▼北檢傳馬英九。(圖/記者黃克翔攝)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案,高院再判無罪。(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由於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提供秘密資料,且已洩漏之秘密不為秘密,一審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不服提上訴。歷經半年審查,高等法院今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見解,判馬英九無罪確定,馬與柯2人都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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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柯建銘無法證明那一通關鍵88秒電話,是由馬英九主動指示黃世銘當天中午到官邸說明任何與特偵組案件相關機密資料,且經查是黃世銘主動要求向馬英九報告,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罪,而柯建銘質疑馬的隨行秘書林有振當天沒上班,但經查林確實有上班。

至於柯指控馬召開記者會指他與王金平「關說」涉加重誹謗,合議庭指出,馬英九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善意評論,所謂「真實惡意」才觸法,且記者會中主要指的是王金平,雖有旁及柯,但王、柯為重要公眾人物,可受人民監督,因此仍屬合宜有依據。

馬英九先前在庭上主張「他完全沒有犯罪」,應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認為柯建銘藉由提告來掩飾其關說司法醜聞、轉移焦點;他認為,柯應以立委的身分針對憲政崩盤、司法關說部分進行立法或修法。

不過,柯建銘認為,馬英九否認犯罪又沒有悔意,破壞司法體制,造成憲政崩盤,本案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法法庭辯論庭,總統如果違法監聽、操縱司法,憲政將有崩盤危機,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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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涉嫌關說洩密案發生在2013年,當時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意外監聽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和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說,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則在8月31日晚間到總統官邸報告偵查的結果,馬英九當下指示秘書,要黃世銘9月1日在到官邸報告,後又指示黃向江宜樺、羅智強報告此事。

整起事件後衍生「馬王政爭」,被指為關說的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馬英九涉嫌洩密、教唆黃世銘洩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資法等罪名。至於黃世銘部分,被依洩密罪判刑1年3個月,易科罰金45萬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