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和老婆打離婚官司期間,就讀小學3年級、2年級的女兒與他同住,沒想到竟然對自己的2女伸出魔爪,除了強脫大女兒褲子之外,且酒後還在老母親面前性侵小女兒。新竹地院依猥褻幼女罪、強制性交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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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2014年6月間先在廚房內強脫大女兒褲子襲胸得逞後,不久之後又在老媽媽面前性侵小女兒,使得原本活潑的2姊妹在校變得很不快樂;學校老師發覺有異,經詢問後,整起事件才曝光,並趕緊通報社會局、警方處理。
案件審理期間,小學三年級的姊姊表示,父母分開之後就曾經被喝醉的爸爸在廚房強脫褲子摸胸,且還曾看到妹妹被父親壓住,甚至連奶奶都叫她們姊妹兩人要鎖房門;小學二年級的妹妹則是痛苦到不想用說話的,只用筆寫下「爸爸摸胸、屁股、尿尿、脫我褲子」等詞語。
面對女兒指控,陳男否認有犯刑,甚至辯稱平時和女兒們相處很好,是遭人逼迫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最後法官認為,兩姊妹的指證都相當明確,並沒有陷害爸爸的跡象,且也因為父親的行為身心靈受創,出現了創傷症侯群,因此依猥褻幼女罪、強制性交幼女罪將陳男重判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