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南港區知名「哈打奶奶手工甜點」,上月因店家在捷運站面交時,不滿遭站務員勸離,老闆娘在粉絲團開直播大罵北捷人員,哈打奶奶10月初po文檢討北捷法規改進之處,現在引起站方人員不滿,對此,台北捷運車站副站長大花投書媒體表示,根據《大眾捷運法》,哈打奶奶在捷運站內面交的行為,無庸置疑就是違法。對此哈打奶奶尚未回應,卻再次引起廣大討論。
31歲嚴姓老闆娘「哈打奶奶」9月中因在捷運面交甜點被驅離,怒開直播批評捷運員賊化他們,想要嚇誰,並表示自己8個人佔多少空間,又不是在裡面練舞,甚至人身攻擊,批評捷運員反光背心超醜,被網友轟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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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初,狂接抗議投書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罕見發新聞稿說明,「哈打奶奶」主動撤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型SBlR(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海選」,放棄60萬元補助機會。
哈打奶奶緊接著又po文直指捷運商業行為定義規範不明。她表示已經沒有在捷運站裡面交,但仍堅持捷運員態度超差,在直播時僅向遭肉搜的家人與顧客道歉,直指當天捷運員態度,仍氣呼呼地認為對方態度很差。
她解釋捷運商業行為定義「您可知道在捷運系統內使用手機刷卡也是商業行為嗎?」認為立委諸公訂出來的這個法律讓『商業行為』的定義很灰色,這個灰色不說明的更清楚具體,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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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著說「好比這次事件可以看到,這個不清楚會迫使捷運單位神經緊繃,為了不怠職而擴大解釋人的行為,您可知道在捷運系統內使用手機刷卡也是商業行為嗎?」希望藉此事件檢討捷運法規改進之處。
不過,事件延燒一個月,至今仍有許多網友因為哈打奶奶不道歉,每天到甜點粉絲團洗版留言。現在台北捷運車站副站長大花投書《蘋果日報》,大大拿出法規打臉哈打奶奶。
根據《蘋果》報導,這位副站長投稿表示,嚴小姐開啟第三次直播,將自身行為解釋為討論修法,同時轉知律師告知的商業行為涵蓋捷運站滑手機、岳父母收錢接送小孩、同事遞交文件等,並期望有正面討論,「那麼我就來回應你:商業行為的定義不如你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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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長拿出《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直指哈打奶奶行為違法,至於律師所提的商業行為──包括在捷運裡上網購物、拿文件給同事,甚至接送小孩,不但與哈打奶奶違規無關,也不得去主張。
副站長指出,《行政法》第六條明定:「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因此哈打奶奶無權去抗議為何抓她不抓其他人。
副站長說,很多人都喜歡「衝撞體制」,如果開放面交,各行各業都有100種理由說不是在擺攤,這些既得利益者,輕則堵塞通道、重則在事件發生時造成疏散障礙。
哈打奶奶提倡修法,但副站長直接點出捷運的本質是運輸旅客,而非作為個人商業利用,副站長同時替該名被哈打奶奶批評的捷運員說話,表示要能在忠孝復興大站負責,能力必定是受到主管肯定。
成熟的人懂得反省,副站長認為哈打奶奶想改進應該從自身做起,檢討直播中對站方不得當的態度,也應該找北捷公司取得官方說法,並打臉哈打奶奶聲稱要打行政訴訟,因為行政訴訟是政府的行政命令導致權益受損時執行的,但當天沒被開罰單,根本無法打行政訴訟「最後我想跟你說,我穿反光背心我驕傲!」
中興大學中文系副教授祁立峰也驚呆po文,表示弟弟就是北捷員工「我弟穿的不是站務的反光背心,是維修的深藍色制服。」祁教授精準點出哈打奶奶的問題「但任意把衝撞、政府暴力或公民權掛在嘴邊,只是因為面交被勸導,只因為出於自私、損害到自己的既得利益,真的讓人很無言。」
另外朱學恒po文批哈打奶奶美化違法成衝撞體制「我覺得當事人聽不懂,很明顯是個有公主病的業餘甜點製作者,叫她聽懂說理太困難了,不然有種次次捷運面交讓大家來檢舉啊,不是說要衝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