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羅姓女子與曾姓友人在大溪區一處農舍廚房外發生爭執,疑似因債務糾紛被對方潑灑汽油點火,造成她上半身3度灼傷。警方訊後,以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罪送辦曾;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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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48歲的羅女10日與數名友人到桃園美華里的農舍聚會,期間與62歲的曾男發生爭執,不久後她全身都是火,邊跑邊求救,農舍內的友人才拿水出來滅火並通知消防隊,而曾男則步行逃逸。
羅男15日下午由家人、律師陪同自首,但他到案否認潑汽油一事;他表示,當天他在燒枯葉,和羅女因電話未接的問題而發生爭執,對方突然說「你燒死我好了」,便跨到火中,還拿汽油往身上淋,不是他點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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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家人表示,羅女現在全身70%三度燒傷,還在住院觀察;對於曾男的供詞,他們說,起火點是在廚房,怎麼會燒雜草?此外,羅全身著火後,曾不但不救火,還自行逃逸,「完全是胡說八道」!
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曾到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於雙方說詞有出入,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曾男,桃園地方法院16日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