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南投縣3名登山客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後,在花蓮境內遇到溪水暴漲,求救消防隊,17日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不過花蓮縣消防局調查發現,3人都沒有依規定申請入山證,也沒有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因此各開罰6萬元,局長林文瑞表示,「藉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而不是讓全民共同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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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登山客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後攀登馬博橫斷,14日抵達花蓮境內的中平林道24K,準備過溪時卻遇到溪水暴漲受困,緊急求救消防,17日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而花蓮縣消防局發現,這3人都沒有依照規定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入園許可,加上沒有依法由領隊帶領入山,也沒有辦理登山綜合保險。
因此根據上個月剛通過公布的「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3人各開罰6萬元,並要求支付搜救費用。林文瑞表示, 「花蓮縣是全國第3個通過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而這次的違規登山案件將成為全國第一件依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開罰的案件。」目前包含花蓮、台中和南投都通過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就是希望可以保障民眾登山安全。
林文瑞提到,「同時也是希望民眾登山前,能夠做好充足的行前準備、 必須有專業領隊申辦登山綜合保險,因此對於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將會依法要求支付搜救費用, 藉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而不是讓全民共同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