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9日審查「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終初審通過,將少尉、中尉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至12年,上尉則是15年延至17年;另外,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則自現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長為22年、26年及30年。國防部指出,修正案通過後,有利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不致產生人力壅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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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條文規定,少尉、中尉服役年限為10年,上尉為15年,另有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的提案版本,則將尉官服役年限延長2年,校官未改變。
此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國民黨立委呂玉玲的提案版本,建議尉官延長5年、校官延長2年;而根據國軍現行規定,軍官服役滿20年,才有領取終身俸資格,等同必須晉升至少校以上,但若王定宇、呂玉玲版本通過,上尉服役滿20年就能領終身俸。
不過,國防部指出,考量調整上尉軍官延長服役至20年,將造成晉升停滯及人事經管阻塞,建議採羅致政提案,將尉官服現役最大年限延長2年,另為利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建議採王定宇、呂玉玲提案,延長校官服現役最大年限2年;而此案最終也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討論後通過。
另外,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為促成編現比達標及維持兵力充足,在符合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前提下,爰提議全軍開放延役申請1至3年,以達成去蕪存菁、優秀尉級軍官服役達20年支領退休給與及栽培軍事人才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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