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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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研一女宿20日凌晨12時許經傳潑酸命案,造成1死3傷,不少學生紛紛在PTT上表示聽聞「慘叫聲」,目前案情仍然不明,警方正積極深入了解中。一名不願具名的化學老師指出,現場潑的不明液體可能與1998年的清大案件一樣,是使用「王水」,短時間內即可腐蝕見骨。
台大研一女宿凌晨傳出慘叫聲,現場一名男子倒地死亡,還潑灑具有腐蝕性的不明液體,此外還有2名男子及另名女舍監也受到重傷。警方證實,本案共3人受傷1人死亡,其中一名傷者疑似為台大心理系研究所學生,而死者身分目前也還在調查中。
本案爆發後,PTT網友討論迅速延燒。一名不願具名的化學老師指出,現場潑灑的不明液體「可能是王水」,依照酸性強弱排序,依序為「硝、鹽、硫、磷、醋」,硫酸若是碰到衣服,會出現碳化情況;倘若在短時間內能將人體腐蝕見骨,極有可能是「王水」。
王水,又稱「王酸」、「硝基鹽酸」,是由濃硝酸與濃鹽酸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其腐蝕性極強,是少數能夠溶解金、鉑的物質,也因此獲得「王水」之稱。由於王水具有強氧化性,極不穩定,不宜長期存放,一般皆是「現配現用」,多用於冶金工業與化學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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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為國人熟知的「王水案件」就屬1998年3月轟動全台的「清大溶屍案」,當時就讀清大研究所的洪女與許女,原本是感情相當要好的閨蜜,但2人卻因同時愛上就讀博士班的曾姓學長,為此逐漸交惡。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女約許女於校內演講廳談判,並要求許與曾姓學長分手,許女不從,2人便展開激烈爭執,隨後一陣扭打中,洪女錯手殺死閨蜜,為掩飾犯行,便於研究所實驗室中調和「王水」,成功毀壞許女屍體,待警方發現時,許遺體已經呈現嚴重腐爛、腫脹,幾乎難以辨識。
全案偵破後,洪女立即遭到退學,並由台灣高等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5年、毀壞屍體罪3年,合計共18年有期徒刑,另須賠償家屬新台幣2417萬元;洪女也於1999年1月入監服刑,期間曾4度申請假釋,但礙於殺人手法過於兇殘,顧及社會觀感等原因遭到駁回,直到2008年11月第5度申請假釋才終於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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