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訂婚...準新娘驚覺男友「是人夫」怒提告 檢:不算騙婚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49歲彭姓人夫偽造身分證,前年4月對黃姓女子展開熱烈追求,交往過程中,他不但向黃女借款59萬元,還讓女方懷孕,但因彭男多次拖延結婚時間,讓黃女起疑並查出他已婚的事實,而怒告他詐術性交、詐術結婚及詐欺取財罪。不過,台中地檢署認定此3項罪名均不成立,今僅依偽造文書罪將彭男起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6年前,彭男就曾因偷吃人妻遭判刑,前年4月他在網路上結識黃女,為了隱瞞已婚身分,他偽造身分證,除了塗改配偶欄,還將年齡調降10歲,以黃金單身漢的全新身分追求對方,並成功擄獲芳心。

兩人交往期間,黃女以為彭男會和她步入禮堂,所以曾大方借給對方59萬,甚至懷了彭男的孩子,但最後不幸流產。而彭男為了安撫女方,去年2月拿出25萬舉辦訂婚宴,還將價值500萬房產過戶給黃女,每個月又花1萬8在住家附近租透天厝藏嬌,坐享齊人之福。

▲訂婚宴都辦了,男方卻遲遲不肯結婚而露餡。(圖/CFP)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來因彭男行蹤詭異,加上藉故拖延結婚時間,黃女私下到對方戶籍地查訪,才揭開他已婚的身分,因此怒告彭男詐術性交、詐術結婚及詐欺取財等。

檢方調查,兩人是因情感而有性關係,故無法以詐術性交論罪,且兩人並無登記結婚;另外,黃女借款的59萬其中有25萬是拿去辦訂婚宴,而彭男也有過戶房產給她,應無詐欺取財犯意,因此認定三罪都不成立,僅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