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退休教師「阿國」(化名)無法控制自己的性慾,竟多次對好友的6歲女兒小美(化名)伸出狼爪,手伸進對方衣服摸胸,雖然好友事後選擇原諒,同意和解,但這並不是他第一次猥褻少女,因此法官仍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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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小美100年9月至102年8月間多次遭到猥褻,當時她年紀尚幼,還不了解身體的自主權,並向法官供稱「對方來我家時,會找機會摸我,剛開始他摸我時,我還不知道他不可以摸我胸部,後來因為老師有講,所以在他最後一次摸我時,我已經知道他不可以摸我胸部,所以告訴爸爸,爸爸當面告訴他不可以再來我家」,並稱曾遭阿國曾以手隔著衣服、或伸進衣服內摸胸。
阿國挨告後雖坦承犯行,又因為年事已高、體弱多病、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小美和家人都當庭同意不再追究、接受從輕量刑,但法官認為他身為退休教師,卻為逞一己私慾,趁四下無人或被害人年幼無知、恐懼不敢反抗,施以強制猥褻,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也曾對其他少女猥褻,素行非佳,因此仍判他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