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繼先前有網友提案更改台灣時區為GMT+9後,近日還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議,要「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提議者指出,台灣和中國大陸一直以來的關係是敵對,近10年對台灣動作頻頻,五星旗在台越來越常見,使台灣人民無危機意識,達到中國統戰目的,因此提議禁止懸掛五星旗。至22日0時為止,尚須1208個附議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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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指出,台灣和中國始終處於敵對關係,中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也不放棄分化和分裂台灣,利用各種文武恫嚇以期達成統一目的。提議者說,近年大陸在台灣動作頻頻,台灣卻沒有積極作為,使五星旗越來越常見,達到中國統戰效果,「因此在此提議增設刑法條文分裂國土外患內亂罪,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
此提案於上月27日提出,至10月2日檢核通過,目前還在附議階段,已獲得3792人附議,還需要1208個附議才能進入回應階段,期限倒數41天。
事實上,早年台灣的確不能公開拿出五星旗,過去戒嚴時代,政府打壓左派思想,更何況是懸掛五星旗,直到解嚴以後,《人民團體法》中仍規定,「人民如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政府得不准其設立人民團體」。
不過,該條文同樣適用於任何主張「台灣獨立」的團體,曾在扁政府時代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陳師孟因此聲請釋憲。陳師孟於1998年間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籌組「台北市『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卻被以違反人團法為由不准,陳師孟因此提出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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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2008年6月20日做出釋字第644號解釋,認定「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條文牴觸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與言論自由,因此宣告人團法第二條違憲。自此之後,無論是主張台獨或是主張共產主義的社團,都能夠自由成立,甚至能夠籌組合法的台灣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