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大碩士洪文璞2008年分發到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並完成預算財務士訓練,但服役時卻因遭部隊長官刁難羞辱、狂操,飽受身心壓力,導致最後在營區跳樓身亡,死者家屬憤而提告,訴請國家賠償。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洪男死亡與部隊人員凌虐辱罵有因果關係,今判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賠28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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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母親3年多前曾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兒子從台大物理所畢業,27歲下部隊時,因為拒絕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刻意刁難、狂操,還常被罵「他媽的,你是要教幾次才會懂啊!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痴!」
一審法官認為,洪男遭長官冷言冷語,多人目睹洪男在餐廳外哭泣,國軍桃園總醫院也診斷出洪男患有焦慮症、非典型胸痛,但洪男跳樓自殺自身也該負3成責任,因此判國賠197萬多元。不過,二審認為,洪男跳樓身亡應與個性有關,改判不必國賠。全案到更二審,高等法院今判陸軍司令部須賠償286萬多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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