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5年前的豐原十三姨KTV警匪駁火案,造成員警蘇憲丕殉職、角頭羅武雄死亡,涉犯殺警的鄭性澤一度遭判死刑定讞,在牢中經歷10年死囚生活後,去年台中高分院裁定釋放,讓他重獲自由,案經1年又5個月審理,鄭性澤26日獲判無罪。對此,被殺害警員蘇憲丕的兒子今天到庭聆聽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但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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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憲丕的兒子出庭聽判後發聲明表示,真相已隨著父親的逝世消失了,尊重司法,不管他是不是有罪,對家屬意義不大,當國家給予冤獄被害人道歉賠償的同時,「誰來給我們道歉?」自己以父親身為警察為榮,畢竟事實真相已無人知悉。
原本定讞判決認定被警方開2槍擊斃的羅武雄,第1槍命中心臟,第2槍再擊中腹部,因此應無力再對蘇警開槍,據此認定是鄭性澤帶警倒地後再補槍殺警,不過,新的鑑定以三角函數的餘弦定理計算,研判羅武雄的腹部才是第1槍中彈、胸部是第2槍,且胸部心臟中彈後不一定當場斃命,能維持幾秒存活,無法排除羅才是擊斃蘇警的真凶。
去年台中高分院檢察官查出4個疑點,因此裁准鄭案再審,並暫停執行死刑,,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也引起外界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