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關務署台北關28日在桃園機場查獲一名中國籍劉姓旅客,攜帶10萬元美金(約新台幣301萬)未申報,因此扣除1萬美金發還後,其餘9萬元依法沒入。劉姓旅客自稱這筆錢是要用來開公司,不清楚入境攜帶外幣的規定,相當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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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表示,劉姓旅客28日下午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班機從哈爾濱飛抵桃園機場,沒有經過口頭或書面申報,就攜帶超額10萬美元現金從免申報櫃台入境。台北關人員清點後,除了發還依法免申報的1萬元之外,其餘9萬(約新台幣271萬)均依法沒入。
劉姓男子自稱,這筆錢主要是用於來台開公司,但不清楚攜帶外幣入境的規定,讓他相當懊惱。台北關提醒,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或是新台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避免遭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