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大生請女網友扶他進摩鐵 卻一進門就把人壓到床上猥褻

▲強暴,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男大生猥褻女網友。(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蔡姓男大生喝醉酒後,請女網友幫忙載他去摩鐵,並攙扶進房間,但他卻獸性大發,突然將人強壓在床、親吻並撫摸下體猥褻得逞,嚇得女網友哭著逃離,挨告後因為他以支付42萬元為代價達成和解,雖被依強制猥褻罪判7月,但能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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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蔡男當時是大三學生,透過臉書認識了女網友美美(化名),去年11月某日深夜傳訊息,拜託對方騎機車來載他去摩鐵休息,並在櫃檯完成訂房手續後,說自己喝醉無法自行進房,又要美美扶他,結果一進房間他就從後方抱住對方,暴力拉扯、強吻,無視被害人尖叫反抗,將手伸入裙內猥褻,嚇得美美哭泣逃離。

蔡男挨告後坦承犯行,又因為美美指證歷歷,旅館櫃檯人員也說明當時美美是哭著離開,法官因此認定他為逞一己私慾,不尊重被害人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性侵美美得逞,造成身心靈之傷害,誠屬不該,但審酌他沒有前科,現就讀大學三年級,並在遊藝場當服務人員,月薪約2萬5000元、與女網友達成42萬元和解,一審判7月,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並且應如期給付和解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