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暴力童狂打媽媽、老師 4年進3次少年觀護所..法院:無處安置

▲家暴,家庭暴力,暴力,揍人,感情,兩性,戀愛,恐怖情人,受虐婦女,性侵(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小六男童身材壯碩,多次因為打老師、媽媽進入少年觀護所。(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12歲的男孩由於小時候受到父親家暴的影響,年紀輕輕就犯下妨害性自主、家暴等多項案件,雖然被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判保護管束,但是一時之間找不到適當的安置機構,最後重返家庭、校園,沒想到,近日又發生暴打母親、老師等行為,造成許多師生、家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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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小六男學生身高有175公分、體重80公斤,體型相當壯碩,他在小學三年級時就曾因為拉扯女老師頭髮進入少年觀護所,當時被認定有自閉、過動等多重精神障礙,進醫院治療44天,2016年10月又因為傷害罪進入少年觀護所,今年4月還犯下妨害性自主、家暴等罪被判保護管束,但男童進入安置機構後,因為個性火爆,除了情緒無法控制之外,甚至還和輔導員起衝突,導致法院找不到適合的安置機構,又讓男童重回校園。

男童回到學校後又出事,上個月19日上美術課時打翻女同學水袋,和其他同學起了爭執,一名路過的男老師上前阻止,沒想到他認為老師偏心,竟然對老師拳腳相向,造成對方胸部挫傷、頸部抓傷;雖然男孩暴行不斷,但法院只能讓男童回學校的行為,引來許多學者批評是卸責。

對此,苗栗地院發言人宋國鎮指,國家沒有賦予法官將個案安置到特定機構的權力,機構若沒有意願,他們也沒強制力。此外,面對男童造成師生、學生家長恐慌,校方提到,雖然該名男同學行為偏差嚴重,但是學校沒有拒絕他受教權的權利,男童返校期間已經進行了12周的心理諮詢輔導,原本情況有好轉,沒想到還是發生老師受傷事件,已經通報保護官、校園諮商師以及縣府社工介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