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近日表示,司法部發布第136號部令和第176號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五大類237項,較以往擴大11倍。台籍律師蔡文彬表示,「這讓台籍律師在大陸施展才華,創業就業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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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表示,範圍擴大是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知識産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式案件,此項開放措施將為廣大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來大陸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台籍律師楊軒廷表示,放寬台籍律師在大陸的執業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台籍律師在大陸的發展空間,促進兩岸法律界人士的交流與合作。「這對在大陸就業的台籍律師來説,是一個很大的實惠,增加台灣青年到大陸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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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彬表示,他的台灣律師同行對此紛紛表示「樂觀其成」,「隨著兩岸經貿合作的不斷深化,人員往來的愈加頻繁,兩岸民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不斷上升,台灣律師想開拓大陸市場,案件量非常多。」
大陸在2010年允許台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市設立代表處,蔡文彬成為最早落戶廈門的律師事務所之一,雖然沒有取得大陸律師資格,但這6年多來,他經手了很多兩岸非訴訟案件,尤其集中在經濟領域。
蔡文彬表示,大陸司法部這幾年陸續擴大法律服務對台開放的諸多政策,這都是台灣律師群體「登陸」發展的助力,「如今,新的決定出臺(公布),進一步擴大了取得大陸律師資格證的台籍律師的業務範圍,這讓台籍律師在大陸施展才華,創業就業不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