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女子2年內陸續在雙北市的早餐店、小吃店求職,面試時表現正常,但錄取後就刻意做出誇張行為,包括對客人與同事大小聲、邊摳腳邊洗蔬果等,一旦遭資遣,她就到勞工局申訴,指雇主未依法保保險,雇主只能私下賠償和解金,粗估她得手約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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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要求我賠償她這段期間的損失,是119880塊錢……」,早餐店老闆陳先生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指著對方寄來的聲明,要求解雇後依比例賠償10餘萬元,並無奈說出對方脫序的行徑,「送餐盤的時候會比較大力,跟客人講話的態度也會比較不客氣,跟同事間的協調也沒這麼好,有時候會大小聲,有時候會歇斯底里,她來這邊做了4天。」
這間位在永和的早餐店只是眾多餐飲業受害的其中之一,從2015年到今年8月間,46歲劉姓女子應徵雙北餐飲業服務生,主管面試時她表現正常,工作幾天後就露出真面目,包括送餐時大力摔餐盤,甚至邊摳腳邊洗蔬果,通常雇主會無法忍受,只能解僱,但這就中了劉女的計。
劉女看準小店沒有替員工保勞保、沒有提撥退休金,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不少店家覺得理虧,就會付3千元和解金,另外,她還會以雇主非法資遣為由,要求付她沒上班期間的工資。
根據新北勞工局統計,從2015年到現在,劉女申請調解案大約130件,成立件數約50件,和解總金額在15萬元上下,最後一件是今年8月申請;劉女專挑早餐店或小吃店,其中不乏知名連鎖早餐店,好幾家店對她印象深刻,稱她是「早餐店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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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也強調,雇主應依法幫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站得住腳就不用怕被離職的員工抓到小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