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收紙箱車禍亡...器捐救5人 夫慟:感覺妳還活著,就夠了

▲死神手上搶回命!送醫前無心跳,台大醫院雲林奇蹟救回。(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妻子車禍過世,丈夫選擇器捐遺愛人間。(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楊蕙綾/綜合報導

貴陽一名58歲龍姓婦人上月底發生交通事故意外過世,悲痛萬分的丈夫決定捐出妻子身上所有可用的器官遺愛人間,盼能以器官捐贈的方式,讓愛妻的生命繼續延續下去,最後幫助至少5名長期遭受病痛折磨的病患重獲新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貴州都市報》報導,57 歲鄒姓男子表示,夫妻倆結婚25年,平常靠收紙箱為生,事發當天一如往常在路邊收紙箱,和妻子分開行動後不久,就接獲妻子車禍的消息,妻子被撞後腦部著地,緊急送往醫院進行開顱手術,雖然醫生告知希望渺小,但他們仍然希望試一試,但她還是走了。

面對妻子突然離世,一家人深受打擊無法面對,鄒男表示,妻子為了一家大小日夜操勞,「真的是一個好老婆」,兩人在貴陽辛苦打拼幾十年,去年好不容易買下第一間房子,「有了新房她都還沒住進去享福,也沒來得及看兒子結婚生子,就這樣突然走了。」

不捨妻子離世,鄒男與孩子們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將妻子身上所有有用的器官全部捐贈,用以幫助那些正在遭受病痛折磨的人。「她的器官如果存活在別人身上,即使我看不見她,但是我知道她還活著,這樣就夠了」,鄒男說出想告訴妻子的最後一句話,感動在場所有人。

報導指出,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OPO(器官獲取組織)10日下午進行手術,取出龍姓婦人的肝臟、雙腎、眼角膜等器官組織,透過國家器官捐贈網站進行分配,醫生表示,至少讓5名患者重獲新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聞曝光後,網友也紛紛感動回應「這是生命的延續,偉大!」、「用有用的器官幫助別人,繼續感受這個世界,真好」、「換一種方式陪著我們」、「走好,真正的天使」、「在臨死的時候還能幫助到別人,這才是精神永存,希望得到捐贈的人能珍惜這一份大愛」、「得有多大的愛,才能說出這樣的話」。

但也有網友質疑「這不合法吧,丈夫哪有這個權利」、「他憑什麼決定?」但其實根據大陸《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指出,「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願」,對此網友也大嘆,「那些說沒法律依據的人,百度一下真的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