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一名22歲男子小胡某天晚上幫朋友到山上搬運東西,搬完東西後就蹲在山坡上的樹叢裡玩手機,結果獵人老王以為螢幕發出的亮光就是野豬的眼睛,悄悄舉起槍、果斷扣下扳機,導致小胡滾下山坡、身受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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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青年時報》報導,50多歲的老王是一名有獵槍證的老獵人,平時愛去山裡狩獵, 那天夜晚,接到朋友老潘的電話,表示要帶著幾個朋友一起去打獵,他爽快答應了,約好時間後,一群人前往山上打獵,到了山腳下,老王從後車箱裡拿出槍具準備打獵,示意其他三人在車上等他,自己則提槍沿著山路往山上走,忽然在不遠處的山坡上看到了一絲光亮。
老王的直覺和經驗告訴他,這很可能是手錶的反光,於是,先拿起手電筒對著光亮的方向照了照,卻沒有反應,於是心裡認定那光亮是野豬的眼睛,信心滿滿地開了槍,不料隨即響起一聲慘叫。
小胡從山上滾落下來,老王臉色鐵青,呆呆地站在那兒,大家都慌了神,抬起小胡到車裡就往醫院急駛。經醫生診斷,小胡因槍致傷,右臂粉碎性骨折,脾、胃、肝破裂,所受槍傷為重傷二級。
最終,老王和小胡達成調解協議,老王賠償了小胡的治療費用和各項損失,取得了小胡的諒解。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老王犯過失致人重傷罪,考量他主動投案自首,如實坦白自己的罪行,並獲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決定判處老王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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