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尼大力掃蕩毒品,涉案外籍人士中,共有11名台灣毒犯在印尼被判死刑,包括已三審定讞的陳嘉偉、王安康和羅至誠,不得上訴。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詢問馬來西亞人權律師饒兆穎,指出許多東南亞國家會以毒品相關罪行(如販毒)判處犯人死刑,有什麼想法?饒兆穎表示,許多青年因年少無知而誤入歧途,最終被判死刑,但聯合國認為死刑無助解決毒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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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表示,若家屬請求,將會從旁協助;而印尼監獄內仍有逾30名台嫌涉及毒品犯罪仍在關押。另外還在印尼法院及高等法院被判死刑(尚未三審定讞)的台籍涉案者,分別是林X晨,陳X仁,莊X蒼,李X昇,石X廷,吳X璋,洪X瑜及葉X榤等8人。
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2014年上任後,宣誓要嚴打日益嚴重的毒品問題,如今他進一步要求執法人員對拒捕毒販用槍,連明星藝人也不要放過。雖然還有8名台人尚未三審定讞,但印尼近年來對毒犯的最後在高院三審逆轉逃死的機率幾乎是零,成為近年來台灣嫌犯在印尼被判死刑人數最多。
印尼毒品犯罪相當嚴重!印尼大學2016年研究發現該國吸毒者達640萬人,每天約33人死於毒品濫用,估計經濟損失達48億美元,其中有250公噸毒品流入印尼,最大來源是中國,其他還包括印度、巴基斯坦、非洲及歐洲國家。
由於毒販有不少外籍人士,常常夾帶毒品想要闖關,因此即使是國外人士也得面對重刑,總統佐科威甚至下令,執法人員要直接射殺毒販,尤其是入境又拒捕的外國毒販時,格殺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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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東南亞國家以毒品相關罪行(如販毒)判處犯人死刑,馬來西亞律師饒兆穎認為,以死刑懲罰犯下毒品罪行的人不合乎比例,而且國家用死刑解決毒品問題,不但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反而造成許多司法不公與冤案。
饒兆穎以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為例,若身上持有超過特定分量的毒品,就會被假定有罪,需要證明自己清白,此已經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而她處理過的販毒案件中,許多幫忙跑腿的人都是年少無知、家庭背景複雜、教育程度低、毫無法律知識及沒有良好工作機會的青年,他們被毒販利用,誤入歧途,最終都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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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討厭毒品,但吸毒有個人和社會因素,我們不應將責任推卸給跑腿。」饒兆穎表示,應該要反思為何會有人吸毒、社會制度有何問題及是否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她也強調,聯合國認為死刑無助解決毒品問題,而需要醫學方法或社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