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周刊王》先前報導,爆出音樂人陳國華擔任執行長的「十全娛樂」除了提前與女子團體「天氣女孩」提前解約外,更積欠近3個月演出酬勞,陳國華13日告《周刊王》妨害名譽。今天下午1時許再赴台北地院遞狀向周刊王所屬王道旺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總編輯李世偉及撰寫女記者提民事求償2千萬。
對於該篇報導指控,十全娛樂積欠「天氣女孩」薪水、公司有財務危機等事,陳國華日前也在臉書發聲明表示,「天氣女孩」有基本底薪、分紅抽成,還安排團員住180坪大宿舍與專用藝人車,至於解約則是商業考量,讓團員們能自由去選擇想要的工作模式,「對於這樣的不實指控實在令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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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華今天赴台北地院正式遞狀提告,他表示今天主要是補民事訴訟,因為周刊王的該篇報導已造成本公司商譽非常大損害,對於對方指控公司沒發送薪資部分,他們有提出很多的證據,未經證實提出這樣報導,在新聞處理上是很大的瑕疵,「我們與律師商議後決定提出民事求償,本公司資本額是2億,周刊王是2億9千萬,所以才求償2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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