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小黎(以下皆化名)常趁9歲的養女小美洗澡時進入浴室,以手、舌及下體猥褻,導致對方不敢回家。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小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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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年約30多歲的小黎2015年與女友同居後結婚,但他2016年1月開始常假借幫小美和其妹洗澡的名義進入浴室,不管對方如何抵抗、求饒,都把她強行抱到大腿上,以下體磨蹭小美的下體。
小黎還故意趁妻子出門工作時,把小美抱到床上猥褻,共計猥褻對方31次;另外,在今年4月至8月期間,小黎除了以手和下體猥褻之外,還用舌舔對方下體,共計43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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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母親表示,女兒還因此常晚回家,不知案情時還責罵過她;此外,女兒有天被親戚提醒要注意自身安全時,才透露這件事
小黎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他辯稱次數沒有這麼多。由於小美指證歷歷,新北地檢署採信她指控的犯罪次數,不採信小黎的辯詞,依涉犯74次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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