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黃姓男子去年11月18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的巷口,因為右轉沒有打方向燈被警方攔下,加上身上酒味濃厚而被要求酒測,但他堅持要喝牛奶,還反控警員阻擋導致奶水潑到一旁的愛妻,最後吃上一張9萬元的紅單;他不滿一狀告上法院抗罰,但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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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男當天晚間騎機車右轉沒有打方向燈,執勤警員發現後上前攔停,結果竟然聞到一股濃厚的酒味,於是按照規定開始詢問最後一次喝酒的時間,同時也提供杯水漱口,沒想到他不但不領情,還嚷著要喝牛奶,拒絕這項要求後他就開始跳針拒測,「不讓我喝牛奶就對了齁!」
根據警員的採證光碟影像來看,警員拒絕讓黃男喝牛奶,沒多久就開始宣讀實施酒測的規定,只要酒測值在0.00到0.14就當場放人,如果是在0.25以上就要帶回派出所偵辦,一旦拒測就要現場扣車並吊銷駕照3年,還要面臨9萬元的罰鍰。黃男一聽反而更加不配合,一邊接過老婆遞來的香菸抽一邊嗆聲,「水來,水先拿來,你們要照規定拿水來啊,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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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起初好聲好氣地幫黃男將杯水拆開再遞過去,下一秒對方卻假裝手滑還無辜地說,「抱歉啊,掉了。」這時警員忍住脾氣再開一罐水,但因為力道太大導致有水噴濺出來,黃男看了微笑著說,「現在要這樣就對了?我無所謂,跟你耗啊。」最後還是因為拒測吃上9萬元罰鍰。
黃男不滿提告抗罰,他辯稱,當時他要求喝牛奶,警員卻出手阻擋老婆遞牛奶,導致奶水打翻全潑在老婆身上,況且警員沒有出示證件、不讓他喝牛奶也違反人權,所以才會拒測。對此,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依據酒測規定可以讓受測者漱口,但這並不代表可以食用任何飲料或食品,黃男的主張根本缺乏法律根據,因此判決他敗訴。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