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33歲葉姓女子涉嫌在超商行竊874元商品,市警一分局據報循線傳訊她到案說明,葉女供稱因最近精神狀況不好,當日早上前往醫院就診後,在回家途中至超商購物,當下誤以為已結完帳,才會離開超商,並非有意行竊,全案偵訊後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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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於12月7日接獲轄內東門路一段超商王姓員工報案,指稱於店內盤點商品時,發現櫃架上有些許商品遭竊,損失約新台幣874元,即向轄區東門所報案,員警依規定受理並積極展開偵辦。
案經警員王志宏、林家民至案發地點調閱監視器畫面資料,發現一名女子涉嫌拿取多項商品將其放入購物袋內,未至櫃台結帳就從容離去。王、林2員依其犯嫌衣著特徵及交通工具等線索進行查訪,循線查出竊嫌所騎乘之機車號牌及車主現住地 (中西區),隨即前往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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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向車主王女說明來意及案情經過,請其配合協助調查。惟王女在護女心切之下供稱,該機車已久未使用且可能被竊,遭不法人士所使用之說詞,企圖用來卸責。案經員警出示犯罪相關跡證及在王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最後王女卸下心房,即向員警說明該機車雖登記在自己名下,但平時都是女兒在騎乘使用,並表明會協助聯繫女兒前往東門所說明。
經查犯嫌葉女(33歲,有竊盜前科) 於8日晚間,在先生陪同下主動到所說明。詢據葉女供稱,因最近精神狀況不好,於當日早上前往醫院就診後,在回家途中至超商購物,當下誤以為已結完帳,才會離開超商,直到接獲母親告知案情後,內心感到懊悔、羞愧不已。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