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黃國昌因支持同婚修法,力挺婚姻平權,引起選區民眾不滿,並由「安定力量」發起罷免案,日前中選會已宣布成案,將於16日投開票,結果則於19日公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10日表示,「這個罷免案表面上是針對國昌,但實際上是衝著時代力量而來」,呼籲大家投下「不同意罷免票」,證明台灣國會的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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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指出,「在立法院待太久」這個理由,居然會成為被罷免的理由,這根本是在侮辱汐止、瑞芳和金山等新北第十二選區的民眾。他提到,在2016年行政立法變天後,很多不好的事情仍在這個國家中發生,例如兆豐案、慶富案等,時代力量的職責就是在國會持續發聲監督,雖然只有5個人,但就是要為了民眾持續努力,不讓這些浪費納稅錢、官官相護的狗屁倒灶事情呼嚨過去。
徐永明認為,這個罷免案表面上是針對黃國昌,但實際上是衝著時代力量而來,因為時代力量就事論事、堅持公平正義的價值,在國會不輕易妥協的表現,在既得利益、舊勢力看來是眼中釘、肉中刺,不除之而後快。因此,身為時代力量黨主席的黃國昌就是首當其衝,但徐永明強調,他相信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的選民,甚至台灣人民都不想讓國昌被罷免,呼籲大家站出來行使權利,投下「不同意罷免票」,證明台灣國會的新價值,支持時代力量繼續前進。
根據選罷法,正式罷免的有效同意票數除了需多於反對票數,還要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因此要6萬2798票才通過罷免黃國昌,而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再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但若此次罷免案遭否決,則不得再於被罷免人任期內提出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