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公布今年度律師對司法改革的滿意度,在寄回問卷的1800位律師中,有超過6成的受訪律師信任法官。另外在「法院行政人員服務態度」、「偵查中羈押案件律師之閱卷權」等項目,都獲得律師大幅度的滿意。不過律師對於「刑事訴訟協商程序」、「法庭筆錄製作效率與品質」、「開庭等候時間」以及「法官評鑑制度」都不滿意,希望能多加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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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調查乃司法院委託世新大學進行,在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後首度進行的官方司改滿意度調查,今年8月底向全國近6千位律師(已排除2年內未執業律師)寄發問卷,並在9月底完成1800位律師問卷的回收、統計,問卷回收率僅3成左右。
對於這次調查結果,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亙彥表示,因以往的調查問卷上都有編號,甚至還專人打電話向律師催收問卷,所以很多律師不敢寄回問卷,「律師不敢說真話,調查僅供參考。」而對於司法院積極推動的「國民參審」、「大法官審理案件改革」等等制度,名列倒數前2名,他認為這代表律師一點都不在意這些議題。另外他也批評刑事協商制度成效低落,施行10多年來,案件量稀少,幾乎沒有人信賴這個制度。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林俊宏也表示,這次調查中可以看出律師不滿意刑事協商制度,「 雖有法律明文但幾乎是空的。」他也認為,法院筆錄製作問題重重,除了庭訊時浪費時間,再加上法官主導筆錄內容,所以律師們都不太滿意這個項目。
曾任法務部次長、並擔任10年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的世新大學法律系客座教授林輝煌,也對刑事協商制度有意見。但他認為協商制度成效不好,牽涉到很多溝通、訓練程度的問題,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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