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季登場 花蓮抽驗縣內溫泉水質合格率百分之百

花蓮縣衛生局為提供安全的泡湯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針對溫泉水進行抽驗,11月共抽驗北中南區溫泉計21家,均符合水質檢驗,合格率100%。(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花蓮縣衛生局為提供安全的泡湯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針對溫泉水進行抽驗,11月共抽驗北中南區溫泉計21家,均符合水質檢驗,合格率100%。(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時序進入秋冬,氣溫逐漸下降,是泡湯的最佳季節,「2017花蓮溫泉季-溫泉專車活動」於11月18日正式啟動。花蓮縣衛生局為提供安全的泡湯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針對溫泉水進行抽驗,11月共抽驗北中南區溫泉計21家,均符合水質檢驗,合格率100%。衛生局於溫泉旺季期間抽檢頻率為每月1次,並進行不定期稽查與輔導,以維持溫泉水質及民眾泡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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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為維護本縣優良的溫泉觀光季,依據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浴室溫泉業之水質基準應符合目視澄清且無色無臭無苔藻孳生,pH值應保持6.5-8.0間,大腸桿菌每100毫升之含量應低於1cfu,總菌落數每1毫升含量應低於500cfu,以做為水質是否遭受汙染的指標。凡對外營業並有收費的溫泉業者,衛生局均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驗。對於水質檢驗不合格業者,會先輔導後裁罰,未通過複檢,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予以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裁罰。

花蓮縣衛生局貼心提醒鄉親,泡湯前應先考量自身狀況,入浴前應先洗淨身體;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孕婦、行動不便者、老人及兒童,避免單獨一人入浴;酒醉、空腹及飽食後,不宜入浴;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入浴時應從足浴、半身浴、全身浴依序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為保護消費者,衛生局持續進行水質抽驗,促使業者重視營業場所衛生維護,並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工作,定時監測水質並將水質成分、pH值、水溫、浸泡方式、微生物檢驗結果、進水口高溫警告、水質淨化方法,浴池清潔頻率及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完整的資訊,確保民眾及觀光客,都能擁有安心、安全的泡湯環境。